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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州教育局、州发改委治理教育乱收费行风监督热线
  • 时间:2017年09月17日
  • 主持人:

  • 内容:

     

    :夏天

    参播单位:州教育局、州发改委

    播出日期:2017年9月17日上午(北京时间)12:00-12:30

    节目全称:博州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监督热线》直播节目

    参播人员:廖江宁    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栋凤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培蕾    州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

              吉仁太    州发改委收费管理科主任科员

              冯婷婷    州价格监督检查局收费检查科科长

              马江峰    州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罗元飞    博乐市教育局教育办主任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本期的“行风监督热线”栏目。今天我们谈的话题是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天请到录播室的嘉宾是州教育局的各位同志,分别是: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江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栋凤;州价格监督检查局收费检查科科长冯婷婷;州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王培蕾;州发改委收费管理科主任科员吉仁太;州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马江峰;博乐市教育局教育办主任罗元飞。下面请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江宁同志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廖江宁:各位听众,大家好,治理教育乱收费是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十分关心的话题,因为它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十分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每年各级发改、教育、纠风等部门都要联合开展两次以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力度很大,效果明显,有效遏止了各类教育机构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促进了教育收费公平合理。

    主持人:下面请林主任向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问好。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参加自治州《行风监督热线》直播节目,与各位听众朋友进行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交流和沟通非常必要。涉及教育收费问题比较敏感,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更重要的是,我委审视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目前价格工作分三类,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下面按各自职责分工,涉及到教育收费政策方面的问题由收费管理科科长王培蕾进行解答,涉及到教育乱收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由州价局收费检查科科长冯婷婷进行解答。在此,也希望广大听众对州教育局、州发改委教育收费监督管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主持人:下面请州价格监督检查局收费检查科科长冯婷婷同志介绍一下情况。

    冯婷婷: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参加《行风监督热线》直播节目,与各位听众朋友就“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情况进行交流和沟通我感到很高兴。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我们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如果发现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们承诺“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如果在教育收费方面有疑问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进行咨询。最后,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都能积极参与进来,充分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主持人: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不断加大对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杂费、教科书费等都已经免征了,那当前我州中小学还有那些教育收费项目呢?

    马江峰: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项目,我州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公布我区保留、取消的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文件精神,2017年8月,结合全州实际,对以下收费进行了规范,涉及小学初中阶段保留收费项目8项,高中阶段保留收费项目8项,取消的教育收费项目10项。

    1、 小学、初中阶段保留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1

    作业本费

    小学5元/人/学期、初中最高10元人/学期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2

    小学教科书费

    最高:汉文:76.76元/生/学期、

    维文:82.73元/生/学期、

    哈文:83.2元/生/学期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3

    初中教科书

    最高:汉文:124.24元/生/学期、

    维文:126.33元/生/学期、

    哈文:122.06元/生/学期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4

    中小学各种学科竞赛报名费

    3元/人

    新计价费﹝2001﹞1704号

    5

    中小学各种学科竞赛考试费

    5元/生/科

    新计价费﹝2001﹞1704号

    6

    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测试费

    8元/生

    新计价费﹝2001﹞1704号

    7

    学前教育收费

    45元/人/月

    博州价非﹝1999﹞53号

    8

    中考费

    47元/人

    新价非﹝1998﹞32号

    2、高中阶段保留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1

    普通高中住宿费

    100元人/学期

    新计价非﹝2002﹞566号

    2

    重点高中住宿费

    八人间:280元/人/学期、

    六人间:380元/人/学期、

    四人间:480元/人/学期

    博州计价﹝2001﹞129号

    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

    5元/人

    新计价非字﹝1998﹞70号

    4

    普通高中学生水平考试费

    10元/门课

    新计价非字﹝1998﹞70号

    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课考查费

    5元/门课

    新计价非字﹝1998﹞70号

    6

    新疆内地高中班招生考试评卷费

    40元/生

    新发改价费﹝2005﹞39号

    7

    高考报名费

    8元/科

    新计价费﹝2002﹞562号

    8

    高中会考报名费

    5元/人

    新计价非字﹝1998﹞70号

    3、自治州已取消的教育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1

    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费

    80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2

    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费

    260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3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6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4

    高中重考费

    20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5

    高中会考资格证书工本费

    8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6

    高中毕业证书工本费

    13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7

    高三补课费

    0.5元

    新发改收费﹝2010﹞3086号

    8

    普通高中学费

    500元/人/学期

    博州发改价﹝2007﹞121号

    9

    重点高中学费

    700元/人/学期

    博州发改价﹝2006﹞129号

    10

    普通高中学费(计划外)

    1200元/人/学期

    博州发改价﹝2007﹞121号

    目前各学校已经开学,各学校收费也不一样,主要的收费有以下几个方面:

    教科书费:此项收费属于代收费,所收费用全部交由新华书店结算。小学和初中属于义务教育,教科书由国家免费提供,但是还是有一些未列入免费目录中的教材需要收费,如环境教育教材等,还有一些二类教材,像英语的录音磁带、数学教具等,都是要交费的。幼儿园不征订教材,高中的教科书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教辅资料费:此项属于代收费,也全部交由新华书店结算。此项全部由个人承担,具体程序和要求下面再详细介绍。

    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住宿费,由国家进行补助。普通高中的住宿费分4人间、6人间、8人间,费用分别为每学期480元、380元、280元。

    校服费:属于代收费。全州中小学生校服所需经费采取各县市政府承担一点,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一点,师生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解决,补贴标准根据各县市经济条件自行决定。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和州直学校学生自行承担校服费用,精河县和温泉县学生校服财政负担20%、学校负担10%、个人负担70%。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的学生着装,实行全免或减免费用的优惠办法。

    保险费:属于服务性收费,由保险公司收取。根据教育厅《关于完善我区校(园)方责任保险暨开展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15〕14号文件精神,各学校必须参加校方责任保险暨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并做到应保尽保,所需经费由学校按照每生每年10元标准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其他所有与学生有关的社会保险,均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到保险机构办理。学校和教职工不准以任何形式和名义代办学生保险。目前各学校学生办理的主要是学平险(学生意外伤害险),每生每年60元,费用由学校替保险公司代收取。

    除此之外,幼儿园和部分中小学还有伙食费、普通高中还有会考费、初三和高三还有中考、高考报名费等。在此就不细说了。

    主持人:现在家长普通认为,学校收费主要都是书钱,就是我们所说的教材和教辅费用,那么我们在教材和教辅征订方面有哪些政策呢?

    马江峰:现在每个中小学生,主要使用的是教科书和教辅资料两类。其中大部分教科书是由各中小学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免费提供中小学教科书科目表”征订相关教材,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上必须由学校以适当的方式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采购免费教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但是个别不免费的教科书还是要交费的,据实收取。

    对于教辅教材用书,2012年4月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新闻出版局、纠风办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意见》(新教基〔2012〕10号),对教辅资料实行准入制度,并确定了教辅材料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为同步练习图书(一至九年级),暑假、寒假作业(三至九年级),初三年级考试类教辅;普通高中阶段教辅材料为同步练习类图书,高三年级考试类教辅。

    随后又在6月下发了《2012年秋季自治区汉文教辅材料(同步练习)目录》(新教基办〔2012〕12号)、11月下发了《2013年春季自治区汉文教辅材料目录》,要求教辅资料的征订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同步练习册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从《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并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

    同时文件还规定: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发行由各级新华书店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教辅用书的发行,出版社不得自办发行。学生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的《目录》外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准用作布置作业和统一批改。

    主持人:现在自治州实行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了,那幼儿园还存在哪些收费项目?

    马江峰:根据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博州各级党委政府,于2016年11月份起,立刻展开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推进自治州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6〕103号),并与各县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2017年9月,全州133所新建农村双语幼儿园“应建尽建”,全州11674名农村幼儿“应入尽入”,全州于今年9月全面实行了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精河县,温泉县以及博乐市的乡镇、农村地区均已实现了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阿拉山口市于去年就已实现了就读幼儿生均市财政补助2080元每年。

    农村双语幼儿园在园幼儿享受学前三年保障经费,每年每生2800元(其中教材费130元,取暖费120元,公用经费1100元,伙食费1450元),每学期1400元。农村公办双语幼儿园不再收取规定内的任何费用。

    根据州发改价(2016)11号文件规定,城市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情况,除了博乐市城区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以外,精河县和温泉县、阿拉山口市均已经实行免费保教费用。

    目前主要是城区民办幼儿园和农村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用。

    根据自治区下发的相关规定,农村民办幼儿园将收取保障经费以外的差额部分,用于支付教师工资和幼儿园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博乐市现有的农村民办双语幼儿园不再收取伙食费用,只收取保教费的差额部分,物价部门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规定不同的保教费,农村每所幼儿园保教费在2400-3200元/年(每学期1200-1600元),幼儿园收取差额为1300-2100元/年(每学期650-1050元)。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必须经过当地物价部门审核。伙食费等实行备案制管理,由各幼儿园核算成本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才能收费(各民办幼儿园收费不同)。因民办幼儿园在教室、教师等方面支出的费用比公办幼儿园多,故收费方面也比公办幼儿园高。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目前社会上对学校规范办学也十分关心,那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马江峰:2010年底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⑴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书面家庭作业要控制在2小时以内。

    ⑵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中学住校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⑶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正常教学延误确需补课的,应由学校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及时公布补课时间和计划,接受家长、学生监督。补课不得收费。

    ⑷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教师不得在工作日期间从事任何有偿活动。

    ⑸要科学合理设置班数,严格控制班额,采取切实措施化解大班额,逐步实现小班额教学。农村地区小学、初中,城市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每班分别不超过40人、45人、56人。

    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学生,不得开除学生或以任何理由将学生驱赶出校园。普通高中学校开除学生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课考试,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都会联合公安、消防、发改、物价等部门开展开学校园联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能立查立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时整改。

    目前,根据自治州党委政府安排,自治州教育局正在制定《自治州学前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近期将会正式下发。

    主持人:各位听众,刚才州教育局、州发改委的几位同志把教育收费方面的政策向大家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在此对各位同志的到来和详细解答表示衷心的感谢!节目的时间也快接近尾声了,下面请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栋凤同志和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江宁同志谈谈参加本期节目的感想。

    林栋凤再次感谢《行风监督热线》节目组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与各位听众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在此,非常感谢各位听众朋友们对博州发改委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听众朋友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博州的经济管理工作,谐起手来共创“平安博州、和谐博州”,打造一个美好、稳定的家园。

    廖江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新情况、新现象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摸索,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尽最大的可能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群众、教育员工和学生,也积极投身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来,共同参与,互相协作,争取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做好、做扎实。

    热忱欢迎大家为我们积极提供线索:0909-2319282、231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