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乐市认真落实中央、区、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统领,以保障农牧民增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产”上水平为主线,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总体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经预测,2017年博乐市农村经济总收入为36.23亿元,较2016年增加2.52亿元,增长率为7.48%。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15487元,比上年增收1187元,增长率为8.3%。其中:种植业人均增收202元,畜牧业人均增收265元,二三产业人均增收150元,劳动力转移创收人均增收310元,转移性收入人均增收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