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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企业转移就业成效显著

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19 来源:朱照华 博乐市政办  点击:[ ]

自博乐市被评为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市以来,博乐市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政府引导,并依托农村经济组织和劳务经纪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向企业实现转移就业。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服务平台。依托各乡镇场建立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信息员队伍的方式,每月定期收集企业用工信息,通过各类微信、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使劳动者第一时间获得有效信息。同时,每月开展一次职业推介会,通过给用工者和劳动者搭建面对面的平台,实现劳动者就业。积极完善了博乐市农村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不断满足转移到城镇的富余劳动力的需求,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项目带动就业。结合基层经济发展特点,支持民族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特色手工艺品制作等各类“短平快”项目的发展,拓宽农村就业渠道,帮助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或“进厂不进城”,实现就地转移就业。2017年博乐市依托“卫星工厂”、村办企业、“短平快”及固投项目,累计使用当地贫困户、富余劳动力6357人次,增加收入4465.2万元。

三是支持农民创业或返乡创业。落实农村劳动力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和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为本地精准扶贫对象、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就近的就业岗位。小营盘镇农民创办欧帝孜食品厂,乌图布拉格镇校企联合开展培训等都是较好的典型示范。

四是鼓励涉农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各乡镇场的劳动保障所与本地涉农企业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时刻掌握企业用工的信息,随时主动传递给当地的农民,使一部分劳动力与本地企业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就业模式。同时,成立各类农民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种养殖示范基地+社员”的运行模式,辐射带动社员从事农牧业生产,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17年博乐市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98家,其中种植业38家,养殖业37家,农机业12家,农产品加工及农资经营40家,提供就业岗位达2.8万个,吸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达3654人次。

五是落实企业稳岗等各类政策。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就业扶持以及企业稳岗政策,包括企业吸纳新疆籍员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以政策“福利”鼓励入驻企业开发岗位,继续吸纳本地劳动力。据统计,目前金鑫昱、金三合等劳动密集型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达2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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