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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芒巴线K33岔—小海子-大海子-托托镇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2:54 来源: 州交通运输局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该工程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精河芒巴线K33岔—小海子-大海子-托托镇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道路起点位于在建的精河芒巴线K33岔口,终点位于托托镇G312交叉口。地理坐标北纬44.36~44.55,东经82.9~83.12之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麓、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腹地。起点接在建芒巴线K33岔,经景区(小海子、大海子、红山嘴),终点位于托托镇G312线交叉口,是沟通精河县、沿线景区和托托镇的重要通道,道路全长132.213公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生态影响:工程生态影响主要是占地及各类施工活动的影响,永久占地影响不可恢复。工程沿旧牧道铺设,新增占地类型以林地、荒草地为主,通过以下措施:取弃土场的选择力争少占林地,尽量利用坡地和荒地以及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尽量少占用耕地、林地等,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总体来说工程建设对沿线的土地格局影响较小。评价区内除农业生态系统外,其余生态系统的生物组分组成均比较单一,属于由低生物量的荒漠植被组成,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持在本底水平。其生产能力和系统阻抗内外干扰的能力较差,生产的基础条件一旦破坏,则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在施工期,拟建公路永久和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地表结皮受到破坏,造成地表裸露,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声环境影响: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

(3)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路基开挖、填筑、材料运输、取弃土场开采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扬尘、废物,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现场施工人员居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工程废水,有可能造成沿线水体污染。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沟内。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增加地面水环境的污水。拟建公路沿线不涉及地表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拌合、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通过采取适当工程及管理措施,施工废气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和关心点的不利影响可以降到最低限度。运营期沿线营运车辆排放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烟尘、碳氢化合物等。其污染源类型属分散、流动的线源,排放源高度低,污染物扩散范围小。采取加强道路路面养护管理、加强机动车管理、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加强对建材类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拆迁建筑垃圾、开挖后产生的弃土石、废弃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选择作为全部外运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可得到妥善处理。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经集中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保护措施:取弃土场的选择力争少占林地,尽量利用坡地和荒地;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尽量少占用耕地、林地等;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施工完毕后根据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予以恢复。

(2)噪声污染控制: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村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养护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并进行跟踪监测。在敏感保护目标路边设置绿化隔离带,临路第一排房屋建筑外窗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在敏感目标集中的路段设立夜间限速及禁止鸣笛标志,减少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此外,运营期应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应远离地面水,并提供环形排水沟和渗水坑,以防意外溢出污染地面水。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建立临时化粪池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修建道路排水工程时,应建造临时绕行渠道,以便继续使用灌溉渠和排水沟。运营期在路基两侧铺设专用集污管道,并进行定期清理。

(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尤其是采石场、采砂场,应经常洒水,洒水可有效的控制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临时施工道路应尽可能避开大的居民区,临时施工道路应经常洒水,运送砂石料的运输车辆,用帆布、盖套等遮盖,以防物料飞扬,沿途撒漏。水泥混凝土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站拌方式,拌和站应远离居民区和敏感点至少250m外,另外拌和站须配备除尘设备。沥青混合料应采用集中厂拌方式,其拌和机应配有除尘设备,拌和厂应远离居民区和敏感点不少于1km。公路中桥梁结构应多采用预制构件。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弃土的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尽可能选择山凹、荒地,并应及时对弃土方进行压实,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必要时设置防护工程。另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弃土方也可平整用作耕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精河作为天山北坡经济带交通网络中重要的交通节点,交通优势将进一步凸现。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成精河旅游公路网,提高高速公路集散能力,强化高速公路对精河南部茫丁乡的服务。经调查与评价,拟建公路选线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无环境保护方面的制约因素,虽然拟建公路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和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控制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后,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

综上所述,拟建公路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通过公众参与,让公众了解拟建公路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了解公众对拟建公路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保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并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与其他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7年8月1日已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现拟发布第二次公示,并在二次公示期间组织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参与调查范围

拟建公路直接影响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在此范围内的村庄有嘎顺呼都格、呼斯木图、伊仁布尔、小海子林场、精河牛场牧业二队及防疫站,共6个居民点。

(5)公众参与调查表数量及对象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和群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单位、人大代表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信息公开期间向公众如实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对公众意见做好如实记录及汇总,并对反对意见进行回访。在向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环评报告书的同时,提交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文件,该文件须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逐条予以说明。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信息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索取环评报告和公众意见调查表,并反馈公众意见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邱志力

联系人电话:18309094333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2号

联系人:吕工

联系人电话:025-865589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人员以及单位代表,也欢迎其他关心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您是否了解该公路的建设情况?

② 您是否赞同该公路建设?

③ 您认为该公路建设区域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④ 您认为该公路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

⑤ 您希望公路施工期减轻环境污染影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⑥ 您希望为减轻该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影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⑦ 您对该公路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认可?

⑧ 您对该公路建设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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