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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行风监督热线
  • 时间: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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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今天来到《行风监督热线》直播间接受访谈的是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幸花、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阿优夏、查验中心主任黄宣凯同志,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幸所长将围绕“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和管理”这一主题,进行今天的访谈。

    主持人:您好,欢迎您做客访谈栏目。

    幸花:主持人好,大家好!很荣幸能参加此次《行风监督热线》直播访谈节目,首先我代表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向各位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的支持。今天,我们走进行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将与听众朋友们一起探讨有关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下面,请幸花副所长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学、转、促”专项活动进展情况。

    幸花:今年年初,“学、转、促”活动是自上而下开展的如火如荼,在当前社会经济高度和快速发展的大环境里,作为公安交管部门的窗口单位,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带给我们很大的工作压力。我们的各项工作要让群众满意,就必须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改革服务模式。我们知道,2017年以来,有一句话每个窗口单位都不陌生,就是“打通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学、转、促”活动为契机,我们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各项车驾管业务向县市级交管部门下放延伸

    为落实车驾管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2017年以来,支队一直将各项车驾管业务向各县市级车管部门下方延伸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深入推进。7月1日,在原已下放的“五小”车辆车驾管业务的基础上,博州支队将小型车辆的注册登记以及驾驶人业务下放至博乐市车管所。同时,由博乐市车管所提供办公区域,博州支队车管所特派驻两名骨干人员入驻博乐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在受理小型车辆转入、转移业务、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同时,对博乐市大队车管所的工作进行实时监督、指导,确保此次业务下放工作顺利进行。至此,在博州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均实现了让办事群众在家门口办理业务的目标。

    二、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优势,将车驾管业务向社会延伸

    目前博州车管所设立有车驾管便民服务站点6个,设立地点遍布博乐市南北城区,成为我所授权开通的“家门口”车管便民服务办事网点。在接受群众的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外,分别可办理车辆违章处理、驾驶人补、换证、降级、审验、互联网面签、机动车临牌、变更、过户等业务,有效疏解业务,解决了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的问题。

    三、强化对机动车业务机构监管

    为了打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博州车管所不断强化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一加快社会化检验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共有8家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18条检测线,每日检测能力超过实际需求。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017年7月15日,博州交警支队投资建设的远程监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博州八家机动车检测企业已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二手车市场和机动车报废企业数据接入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届时通过实时视频、图像并结合计算机技术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对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安检机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报废车回收企业等机构工作的远程监管。在此基础上,还实现了实时预警、违规查验证据采集和信息反馈等功能,实现了对机动车查验检验过程的实时监管和实现对报废大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在民警监管下解体报废。三是推行机动车异地年检。实现了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车辆所在地直接进行检验。

    四、打造"互联网+车管服务”体系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博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多元化车管服务体系:一是于2016年4月1日启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了预选机动车号牌、补办机动车牌证等9类机动车业务,以及考试预约、遗失补领驾驶证等11类驾驶证业务。二是开通“博州交警”微信和微博,充分利用当下群众流行的网络社交工具,在线向市民解读车驾管最新政策,倾听群众心声,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三是继续深化“互联网+车驾管业务”。截止目前,全州各县市车管部门共设置面签注册点26个。我州互联网个人窗口注册72329人;单位注册548个。全州互联网预约考试比例100%,实现了考试资源公平分配。

    五、改革机动车号牌选取和制作工作

    从2017年6月20日起,按照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博州正式启动机动车号牌选取及制作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启用公安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与全疆同步将号牌原“10选一”改为“20选一”。二是在原号牌的使用规定上将“使用原号牌三年以上的六个月内购买新车的可以使用原号牌”改为“使用原号牌一年以上的在一年内更换新车或二手车的可以使用原号牌”,更加人性和亲情。三是统一号码资源和号池维护。目前博州使用统一号池,5万个车牌号放入号池,然后由电脑自动进行补号操作,真正实现了号牌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持人:接下去请给我们的听友简单介绍一下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工作职能。

    幸花:好的,主持人。说起车辆管理所的工作职能,首先应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州级车管所与博乐市、精河县等各县级车管所在工作职能上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区别之一,就是咱们的州一级车管所是县一级车管所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对各县市级车管所的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义务。具体工作内容的区别就是博州车管所主要承担着博州地区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政务、事务、调研等综合性管理和指导工作。同时,负责办理涉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受理、年审、注销、满分学习、车辆的唯一性确认等业务,还兼对全州各机动车检测企业、车辆报废企业的工作进行相应的监管。而各县市级车管所所负责办理的业务主要是“五小”车辆及驾驶人业务,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车辆的补换证业务和驾驶人的补换证业务。同时负责对各区域运输企业及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对逾期未检验、临界检验,逾期未报废、临界报废机动车的所有人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驾驶人开展告知工作。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为了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近两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车驾管业务的下放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既定目标。

    主持人:说到改革,2017年是改革创新继续深化的一年,我们大家都知道,户籍管理和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作为公安系统服务群众的两个“窗口”,改革创新工作一直都备受瞩目。然而自古以来只要是改革和创新,相伴而来的都会出现很多困难和争议。不知在近两年的车驾管改革创新工作中,我们车管所都遇到了哪些问题?

    幸花:问题自然是有许多。尤其是今年,为了实现我们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以及为广大博州群众享受到更好地居住环境,我们开展了几项重要工作。今天我们就从这几项工作所引发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说起吧。

    第一是老旧车辆和黄标车的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州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下发的:环发【2014】130号文件和博州政府下发的《自治州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州交通安全管理和大气污染管理工作,博州环保局和博州公安局出台了《博州黄标车老旧车辆治理方案》,至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淘汰我州所有黄标车(根据环发【2014】130号文件: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年限界定为2000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的汽油车和2004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重中型柴油车。),并引导老旧车辆逐步淘汰报废。这些车辆年限长、污染排放高、安全性能低,治理刻不容缓。但是其中涉及到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

    二是机动车年审要求要本人办理。这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机动车特别是“二手车”管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机动车实施违法犯罪甚至暴恐犯罪活动,维护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为一些群众在办理此项业务工作带来了不便。

    三是对我州二手车市场存在买卖机动车不过户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对以下问题进行了通告。

    1、原机动车所有人因现机动车所有人不配合办理转移登记的,可向我们车管部门申请锁定车辆业务(提交申请报告、身份证),锁定期间车管所将不办理该车的任何业务。

    2、凡参加机动车年检的车辆,必须是车主本人将车开到外检处,查验民警将核查车辆登记信息内容与车主是否一致。

    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对于一人名下有多辆机动车的车主及二手车公司进行通报,督促这些人尽快将已出售的机动车补办过户手续。

    有些车主不是很明白,车管所为什么对二手车过户问题做了如此多的工作,在此也对大家讲解一下不过户的弊端,首先根据新公交[2014]204号《关于开展全区无牌无证机动车及强化机动车转移登记制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现机动车所有人不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机动车所有人(也就是登记证书、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也将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就是在现车主办理车辆业务时需要提供原车主身份证件并要求原车主本人办理,如未办理过户的机动车就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还有就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未办理过户的机动车进行一些不法行为,这就会给原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是关于机动车的报废问题。很多车主不了解机动车的报废程序,以为车辆(包括摩托车)临近报废了就将机动车廉价买与他人也不过户或将机动车当废铁卖给没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这就将导致你名下始终有辆车在我们车管所网络平台中无法注销。所有的机动车都有报废年限或使用寿命,当机动车到达报废年限或使用寿命时必须将机动车交至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目前博州唯一有资质回收机动车的就是博乐市南城博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也希望广大车主朋友能相互转告。

    五是残疾人考试问题。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的相关规定,可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的残疾人身体条件要求较多,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驾校提供了符合残疾人能够学习并能够通过考试的车辆,车辆管理机构也添置了符合此项要求的考试车辆才能开展考试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只有逐步解决。但有此需求的人员可以参加异地考试。

    六是六年免检车辆究竟是个什么概念

    1、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工作

    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2、那些车辆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

    并不是所有“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都符合免上线检测的条件。 比如上述说到的这些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那么就不能享受新政;同时,有两种车虽然属于非营运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是也不包括在内,一个是面包车,二是七座及七座以上车辆。虽然它可能符合其他的要求,比如它也是小型车,或者也是微型载客汽车,但是它也不属于免予检测的范围。怎么知道自己的车到底是几座呢?你可以看看你的行驶证上登记的情况,如果是属于7座以上的,那么你就不属于在这次免检的范围了,7座以下(不含7座)也就是6座以下包括6座的这些车都属于免检的范围,包括SUV、越野车等。

    七是因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升级、考场改造以及科目三考场搬迁,自10月份科目二、三一直处于停考阶段,势必会造成许多档案过期,以及考试工作积压。考试中心也在督促每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