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年度报告

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15:56 来源: 州社保局  点击:[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8〕1号)有关要求,由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邮编:833400,电话:0909-2223659)。

一、概述

2017年,在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博州社保局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社会保险法》,严格落实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工作,确保社保信息公开对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切实维护了职工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调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与信息网络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一组织、明确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我们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州政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在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理。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与其它形式公开相结合,及时正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了《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统一规范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确定了承办申请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流程等工作环节,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例会,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形成了推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工作流程,深入开展教育和培训,确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定期向州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报送文件,并全部实现文件电子化。建立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安排专门人员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公开情况,并认真及时登记和按期答复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博州社保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0条,博州社会保险信息网公众浏览次数45302人次。接受公众通过博州社会保险信息网、电话等途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建议、意见等100余条,全部给予回复。社会保险信息公开200余条,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公开信息70条;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公开42条;其他社会保险信息1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细化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抓好。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拓展内容,强化效应。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机关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确保信息公开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政府工作的窗口,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应。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新疆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邮编:833400,联系电话:0909-222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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