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6年度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20:11 来源:   点击:[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基本职能: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州食药监管局) 组建于2002年8月,属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位于博乐市南城五台路。是统一管理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县级)行政单位。机构编制: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信息化科。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博州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工勤事业编2名;稽查支队事业编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实有人员30人,县级4人,科级14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91.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6.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4.82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891.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55.16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34 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89万元,占 9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 71.79 万元,占 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55.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9万元,占48 %;项目支出445.67万元,占 52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804.89万元、 778.08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04.89万元,占本年支92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5.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养老保险、调标增资、检所仪器专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食品药品监管事务支出442.67万元,占94%;其他支出 3 万元,占 0.6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65.7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302.93%。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0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57万元、津贴补贴97.86万元、奖金15.2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90.64万元、伙食补助费1.56万元、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6.13万元、医疗费2.12万元、住房公积金18.96万元、采暖补贴3.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9万元;公用经费 30.5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1.06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邮电费3.66万元、取暖费2.22万元、物业管理费2.42万元、差旅费1.7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0.66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专用材料费0.4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福利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2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 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4.9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38 万元,完成预算的86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38 万元,占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9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4.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38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8 个、来宾 2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4.93 万元,下降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38万元,增加6.9%,主要用在湖北省对口援建接洽、区局等级上级领导的考察接待上。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30.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14.10万元。

(三)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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