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6年度博州人口计生药具站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20:13 来源:   点击:[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

博州人口计生药具管理站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2、基本职能:负责全州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分配计划的制定;负责国家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组织实施药具的调入、储运、调拨;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业务培训、科普知识宣传、新产品推广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考核评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市场及预防艾滋病所需的安全套的供应。

3、预算单位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在职事业5名,其中:科级领导2人。退休人员1人。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紧紧围绕“百村万户送国策”宣传教育品牌,通过现代媒体、重大节假日(纪念活动)、“最美计生人”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专栏《健康你我他、女性风采》、《行风热线栏目》、微信平台、集中大宣讲、文艺汇演等有效载体,扎实有效开展药具知识宣传,群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并与计生委、指导所联合设计制作了7万册图文并茂、维、哈、蒙、汉四种文字的人口计生综合知识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家中

(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药具工作者的学习能力和执行能力。全州县乡两级药管人员连续7年参加州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并将此理论成绩作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效验考试成绩。州县乡每年采取集中培训、巡回培训、以会代训、深入基层开展“零距离”业务指导、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不断提高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学习力和落实力,全州共举办不同形式的药具管理人员培训班17期,480余人次,培训率96%,持证上岗率98%,并为县乡两级药具管理人员翻印了国家药具“三基”岗位练兵手册,开展了药具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及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培训。

(三)城乡并举,建立便捷的药具发放“绿色通道”渠道。

为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药具需求的易得性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药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流动人口全覆盖,连续2年将药具服务“易得工程”纳入党政目标考核之中。目前,全州投入经费30余万元,购置二代身份证药具自助发放机39台,机械式发放机108台,人工服务网点440个,构建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网点、宽渠道、全方位、开放式”药具管理发放格局,为全州育龄人群免费提供可及、易得和便捷的避孕药具服务。全州药具应用率、使用有效率分别达100%和96.94%。

(四)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乡(村)药具管理应用系统稳步推进。2016年,州人口计生委联合公安、卫生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打假求实”专项整治活动,我站积极主动借助这一有利时机加强与规统人员的沟通和联系,自下而上对使用避孕药具人员与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PIS系统)数据对比、核查,通过乡级每月信息核对,县级定期核查落实,州级不定期督查通报,缩小了使用避孕药具统计数据与人口规统数据之间的误差,有效提高了数据的统计质量。同时,为稳步推进乡(村)药具管理应用系统,实现对使用药具人员,药具进出库及帐卡表册的信息化管理,通过请上来、走下去、集中培训、面对面指导,全州药管人员均能熟练系统操作程序,目前,乡(镇)级系统应用率达100%,村级达85%,

(五)免费药具流入市场清理清查工作有序开展。为规范、净化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市场环境,防止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销售,全年不定期各县市及口岸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协同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351家药店、诊所、宾馆及保健品店等单位的避孕药具进行了清理清查。同时,州人口计生药具管理站组织人员再次对二县一市、口岸及所辖乡镇场的178家药店、诊所及保健品店等单位进行了暗访式复查,复查率为51%,未发现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二部分 博州人口计生药具站2016年度

部门决算表

内容祥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人口计生药具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28104.7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4555.19元,本年收入763549.51元, 2016年度支出761896.9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96.9元,年未结转和结余66207.8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6354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846.52元,占91%,事业收入1500元,占0.2%,其他收入67202.99元,占8.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1896.9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96.9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694846.52元、694846.52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846.52元,与2015年575915.43相比增加了20.6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并增加了单位的人员办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846.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589504.78元,占84.84%;日常公用经费100341.74元,占14.44%,其他资本性支出5000元,占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4846.52元,支出决算为694846.52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846.52元,其中:人员经费594504.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0341.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00元,支出决算为5219.71元,完成预算的80.30%,其中: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99.71元,完成预算的8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0,完成预算的7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699.7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99.7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99.7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等相关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0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20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45人次。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99.71元,较上年下降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0元,较上年下降34.2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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