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6年度博州人民医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20:14 来源:   点击:[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州人民医院始建1955年10月,在党的医疗卫生事业光辉路线指导下,在博州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60年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十几名医护人员,单一的诊疗模式的小诊所,逐步发展成为今天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州人民医院是全州“120”急救中心、医疗指导中心、精神病康复中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是自治区卫生厅规划建设的区域医疗中心。是湖北省肿瘤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2011年8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博州分院。

二、 人员构成情况

医院现占地面积58873.2平方米,建筑面积55129.7平方米,现有职工1028人,专业技术人员852 人,占全院职工的82.88 %,开放床位671张,设有30个临床科室(心血管内科、精神内科、骨科、胃肠肿瘤外科等)、10个医技科室(放射影像科、功能科、检验科等)、10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车队等)。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年终往来款项的核对和财产物资的清理结算,确保账实相符,并加强决算核查,切实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和完整,为决算编制打牢基础。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学习和掌握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及变动情况,并对新内容和历年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学习。

第二部分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内容详见附件2015年博州人民医院决算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博州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983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791.5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87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9799.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799.8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48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83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5.13万元,占16.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4723.72万元,占82.87%;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2.65万元,占0.85%。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79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60.79万元,占99.53%;项目支出139.09万元,占0.4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4815.13万元、4779.6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48万元。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20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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