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6年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20:15 来源:   点击:[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机构设置。根据博州政办发〔2014〕51号文件,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于2012年3月正式成立。园区有全额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副县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9人,援疆干部2人,一般干部5人。挂职干部3名,借调干部5人,公益性岗位3人,聘用人员16人。共计47人。

㈡管委会职能。园区职能园区管委会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服务、协调和管理职责,发挥寓服务于管理的双重职能,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项目选址、统一资源配置,负责园区道路、供排水、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行使的职权为:

1、按县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入园投资项目。

2、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要求、园区规划成果及县市的授权、委托,依法对园区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受委托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关证件。负责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公益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履行园区建筑市场和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3、负责园区内的房产管理工作,受委托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证件。

4、负责园区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受委托依法进行园区土地、矿权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等事项,发放有关证件。

5、对园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6、行使州人民政府和县市授权、委托的其他职权。

㈢预算单位构成。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69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04.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3.73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8698.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28.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0.35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0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4.86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万元,占9.35%;项目支出7368.24万元,占90.65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8204.86万元、支出8204.86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0.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增加了5683.76万元,主要应为2016年增加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58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9%,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减少。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97万元、津贴补贴23.83万元、奖金29.6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3.85万元、伙食补助费20.95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9万元,其中奖励金0.1万元、住房公积金19.57万元、采暖补贴3.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公用经费337.8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52万元、印刷费6.11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72.61万元、电费10.05万元、邮电费3.81万元、取暖费32.31万元、会议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64.77万元、维修(护)费24.99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9.81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福利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7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2.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8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7.58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36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1万元。

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占7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1元,占26.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7.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1万元。

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增长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减少0.7%。具体原因如下:

2016年园区工作人员的增加(借调5人、挂职3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经费均有所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㈠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㈡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㈢“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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