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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K4563570-X-2017-121800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博州政府 文    号: 博州政办发〔2017〕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0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自治州公共安全体系,切实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促进全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㈠现有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博州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格局,以及“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成了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基本满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需要,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显著提高,抵御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持续加强。

1.预案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对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工作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各县市、各部门对一些常备常用预案,编制简便实用的操作手册,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现场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目前,全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已达2521件,其中各级总体预案69件、专项预案367件、部门预案500件;社会单元应急预案1585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形成。对易发事件多、潜在隐患大、救援能力薄弱的领域,科学制定符合实际、涉及面广、公众参与度高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通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双盲”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各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各协调机制的综合协调性。“十二五”期间,全州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576次,覆盖受众30余万人次,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近两年尤其关注社会面的掌控开展应急演练,造就了一批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为全州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2.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务求实效。突出层级管理作用,构建了全州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十二五”期间,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3次研究应急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全州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应急委成员单位、各专项指挥部、州应急办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日益明确规范,全州一盘棋的应急联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能力增强。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构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均成立了应急委和应急办;州直各部门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承办科室,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各乡镇场、街道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目前州、县、乡三级应急管理架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作用充分发挥。博州自2007年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来,已有三届110余人纳入应急管理专家库进行管理,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五大类,涵盖各个领域和行业。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专家组日常工作机制,实行专家组工作通报制度。在预案编制、文件起草等过程中,征求各专家意见建议,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3.应急管理激励机制科学优化。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博州应急管理工作自2010年纳入全州依法行政考核、2012年纳入全州绩效考核以来,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了州、县、乡三级全覆盖。完善在线考核体系,博州应急管理在线考核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操作更加简便,数据管理更加科学,初步实现了考核指标动态管理、考核情况适时通报、完成情况预警提示的功能。被考核单位通过在线考核体系将本单位的各项应急管理指标上传入库。年终考核时通过调阅数据库资料,查访核验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建全督查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半年督全年考,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促其整改落实。

4.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截止2016年底,全州应急物资储备库为35个,州、县两级应急办已登记工程机械、通讯器材、医疗救援、野外生存、现场调查、生活必需品、防汛抢险、防护装备等应急物资1038项。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在接到特别重大事件处置指令后2小时内可到达现场,反恐处突维稳力量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达标率85%以上,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通信保障和应急平台体系作用发挥明显,灾后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灾后8小时第一批次异地应急储备物资可运抵灾区集结点;配备的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能确保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图像等信息2小时之内按程序报送。切实落实财政保障,州财政每年将应急保障经费与州长基金捆绑使用,每年用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资金近400万元,确保了应急管理常态和非常态工作需要。

5.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成效明显。在自治州应急委的领导下,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依照工作职责,与县市、乡镇场相互支持、资源共享,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2014年7月4日,博州精河县八家户农场那仁果勒放牧点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造成6名牧民死亡,1500余只羊、78头(匹)牛马大牲畜被埋,直接经济损失986万余元。事件发生后,博州立即启动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二级响应,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各类专家联合会商,各方救援力量协同配合,事发后32个小时在约500万立方米堆积体中将6名失踪者遗体全部找到,极大稳定了受灾家属和周边群众的思想情绪。2015年7月7日,G30线五台辖区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5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博州立即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至次日下午,5具尸体全部安葬,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同时死者家属DNA血样采集工作全部完成,为后续工作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这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彰显了州县、部门上下联动的整体性,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㈡薄弱环节。

“十二五”期间,自治州应急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自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应急意识薄弱、应急体制机制不顺、综合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

1.社会应急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地方和单位对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思想上松懈麻痹,存在侥幸心理,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重现场处置、轻日常管理;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处理突发事件被动应付,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范围、深度和力度不够,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明显不足,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应急管理的组织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较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2.应急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有待完善,部分预案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衔接性不强,缺少实战检验。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等不到位。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州、县市人员配备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工作的推动,部分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没有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机制不够完善,气象、防火等方面的监测网络没有实现全覆盖,分行业、分区域的专业性风险评估工作没有全面铺开,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兵地之间及条块之间的协同联动、资源共享机制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个别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研判不准,存在迟报、漏报的情况。

3.综合应急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投入不够,应急救援队伍设备、装备建设滞后,缺乏实战演练,保障能力还不能满足突发事件应对需求。已建的各专业应急指挥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困难,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应急指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管理不够,尚未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结构、品种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有待提高,偏远农村、牧区、部分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和单位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基础应急能力还很薄弱,装备的现代化率较低。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安全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电网等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较弱。

㈢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临维稳形势严峻、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挑战,公共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1.突发事件呈高发态势。地质灾害、洪水以及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加大,造成损失重、救灾难度大;城市建筑、生命线工程、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随着使用年限增长,事故隐患逐步显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很突出;法定报告传染病防控任务艰巨,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薄弱,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诱发群体性事件因素较多,反恐怖斗争形势十分严峻,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2.突发事件处置难度不断加大。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和信息化五化进程的推进,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不断增强,跨区域趋势日益明显,危害性越来越大;伴随网络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特别是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的大量普及运用,突发事件极易形成网上网下遥相呼应、相互放大负面影响的态势,稍有处置不当就可能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众对政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与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应急体系建设任务更加繁重。

3.应急体系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共安全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加强应急管理,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更可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其地位与作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也为解决应急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

二、总体思路

㈠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编织全方位、立体化公共网络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着力补短板、强核心、促协同,用好存量、建好增量,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㈡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州级规划对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做出部署,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全面落实应急体系规划建设任务。

4.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促进各县市、各行业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综合应急能力,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的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能力。

5.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现已成熟的技术,兼顾先进性和实用性,确保应急体系的高效、可靠运行。严格执行国家应急管理标准,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㈢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应急准备更加充分,监测与预警更加精准,应急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应急处置与救援更加高效,恢复与重建更加科学,公众应急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到“十三五”末,应对地震、洪涝、干旱、雨雪冰冻、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全面建立,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灾民生活救助水平明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

事故灾难类。到“十三五”末,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10%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35%以上;“十三五”期间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年均2起以内。形成城市供水、供气安全保障体系,全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应急救援等综合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公共卫生事件类。到“十三五”末,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规范处置率≥9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率达100%,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率达100%,报告完整及时率达90%以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卫生应急培训覆盖率、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达95%,乡镇、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达85%。州、县两级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完成率达80%。公众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50%,农村居民达30%。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社会安全事件类。到“十三五”末,社会公共安全监测预警更加高效,维稳安保工作扎实有效,公安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公安机关反恐怖及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体系更加健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金融市场秩序平稳。

三、主要建设任务

根据应急体系建设需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环节和需求,从八个方面提出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建设任务。

㈠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应急工作领导与指挥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实行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建立党、政、军、兵、武警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

2.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州、县市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参与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善后管理等工作。

3.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体制,建立或明确办事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充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州、县市应急办每年组织召开1次应急管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互通。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建立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组织单位为重点,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全民动员、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装备等问题,努力为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推进州、县市、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抓好各级防汛抗旱、矿山救援、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医疗卫生、地震、公用事业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及基层单位的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山区搜救等领域救援能力。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管理与服务政策,提升应急处置社会参与程度,构建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应急队伍体系。

5.完善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制度。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较大以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州直相关部门,对事发地县市政府在事件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日常应急管理以及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与处置、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事件的原因和性质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各县市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分级建立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

㈡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1.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军队之间突发事件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整合公众信息接报平台。进一步推进110、119、120、122、12345、12379等各类公众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健全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形成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为集点的公众信息接报平台网络。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面向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实行统一接报、分级核实、及时反馈;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进一步完善现有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

3.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发挥自治州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加快推进相关部门预警信息接入和发布,实现预警信息审核发布快速准确及时。依托手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播发体系,拓宽传输渠道。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基层信息员作用,结合大喇叭、鸣锣、吹哨等传统方式,减少信息覆盖盲区,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4.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正面引导、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行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尊重公民知情权。完善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现场媒体服务与管理,开放有序组织媒体采访;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㈢突发事件法规预案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制定完善卫生医疗机构、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运输、粮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实现所有重大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应急预案全覆盖,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州、县市政府应急办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加强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备案,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修订更新制度,通过应急预案的修订更新,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按相关要求完成全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更新工作。

3.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依托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质灾害、地震应急、防汛抗旱、公安消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矿山救护、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民航应急、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演练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州、县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每年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见多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㈣应急保障能力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建设、认证一批综合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点),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补充、调配管理制度。优化救灾物资管理与使用,定期采购储备能够满足较大灾害应急救助需求的救灾物资。进一步整合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资源,推进应急物资信息共享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分类分级保障、综合管理与协调的能力。探索利用预签合同、商业保险、灾害保险等多种手段,鼓励建设社会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2.推进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交通管制与疏导,提高因灾损毁道路的快速抢通保通能力。进一步完善公路应急运力储备与紧急调度机制,依托现有运输系统逐步建立交通应急救助网络,加强紧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完善指挥调度协调机制,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推进建立公路运输紧急调用机制,加强与驻博部队、机场和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衔接,简化紧急运输调用程序。

3.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进一步拓展公众通信网络紧急呼叫优先接通、互联互通以及终端用户定位等功能,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根据需要,为应急救援机构与队伍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的实时通信保障能力。

4.推进平战结合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防护工程、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专业队伍、教育训练体系,增强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战时综合防护能力。

㈤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1.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实施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村队(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灾害风险图、应急疏散路线图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规范应急疏散程序,实现应急预案全面覆盖。结合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村民(居民)自治为基础的防灾减灾与应急组织,推进“一队多能”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应急管理与综治、维稳、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领域的一体化工作格局。

2.完善风险识别服务体系。健全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风险管控体系,积极推进县市、乡镇场(街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管控,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预案、有演练、有保障,逐步实现突发事件风险网格化管理。

3.加强涵盖城市安全运行相关重点领域应急管理标准的实施。强化应急疏散和救援等各类公共图形符号、标志标识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应用。加强防洪、抗震、消防、人防等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并与相应的应急工作要求相衔接,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4.强化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各县市要编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清单,并对重大风险源进行实时监控。要加快编制城市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健全城市防洪排涝、空气重污染、饮用水污染、重大疫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推行城市网格化应急管理模式,规范网格巡查标准化操作流程。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网格管理信息平台,强化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功能。

5.加强农村、山区特别是地震、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道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灾害多发地区道路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和保通能力。

6.统筹和深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州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认定、管理、监督检查和保障工作机制。各县市要进一步拓展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㈥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继续推进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各专业、各层级应急平台之间网络连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加强基层应急平台终端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实现突发事件视频、图像、灾情等信息快速报送。推进“互联网+”在应急平台中的应用。2017年,州本级应急平台建设和专题数据采集完成。2018年,县市级移动应急平台建设完成;2020年,各县市应急平台建设完成。

2.加强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推进自治州应急基础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环境事件举报综合管理平台、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卫生应急平台体系等各类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专业信息汇集、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

3.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支撑平台。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储备平台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高自治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能力,确保重要信息系统物理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㈦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1.大力拓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范围。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的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每个县市至少选择1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各级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地震、环保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应急管理培训。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将应急知识作为职工在职培训和就业对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

2.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加强手机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灾害纪念日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灾避险等应急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

3.全面加强应急专业培训工作。依托各级科技场馆、应急培训演练基地等,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依托州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干部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㈧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结合自治州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整合现有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力量布局。推进应急产业科技发展升级,落实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建设相关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支撑体系,加快形成适应公共安全需要的覆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的应急服务体系。

2.加速推进应急科技成果转化。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重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油气管道泄露和爆炸、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疫病疫情、有害生物灾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地震、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应急装备研发工作。

3.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州、县市分别组建专家队伍,完成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更新)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四、重点建设项目

㈠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自治州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重点加强偏远农村、牧区、山区预警信息传播和接受能力建设,提高预警信息覆盖率到95%以上;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资源和各类信息员队伍,健全快速发布渠道。应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技术手段,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㈡应急平台指挥能力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互联网+”等相关技术使用,提升第一时间突发事件信息获取、互联网信息动态查询、应急资源可视化展示等辅助决策支持能力。建立各负其责的数据采集、维护、交换、更新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博乐市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应急平台与市直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总结推广博乐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管理经验,提升各县市应急指挥能力。

㈢应急资源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整合自治州应急物资储备、社会生产能力、应急物流资源、应急专业服务等保障信息,加强跨部门、跨县市、跨行业的协同保障和信息共享,向有关部门、县市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供需衔接、调度指挥、决策参考、科学评估等服务,切实提高各类应急资源的综合协调、科学调配和高效利用水平。

㈣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工程。

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城乡网格化巡控队伍,加强乡镇政府等基层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矿山救援、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医疗防疫、动物疫情、环境污染监测、地震、反恐处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专业设备配备,提升培训演练水平,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和快速机动反应能力。

㈤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工程。

以建立准入制度和溯源制度、打造“智慧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放心肉”“放心菜超市”创建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培育和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建设安全风险监测与应急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程,力争“十三五”末实现食品药品宣传覆盖中小学校,覆盖60%以上的社区、乡镇。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对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常抓不懈。州应急办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和实施意见,协调、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应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也应调整和建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保证应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㈡ 抓好对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建立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举措。从2017年开始,州、县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州应急办要会同人社等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应急管理要求,制定《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大纲》,按照规划确定的内容,明确培训方式、学习要求,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规定,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应急体系建设建言献策,形成全社会重视应急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㈢ 保障应急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州、县市两级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财政困难的乡镇,县市财政应适当给予补助和支持。建立州、县市应急办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应急体系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