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12日,自治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验收组对精河县、温泉县进行了检查验收。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叶尔青木、州农业局、农经局、国土资源局、档案局、电子政务办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陪同。
验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外业实地查看、现场演示数据库成果、查看档案资料、提问答疑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后,验收组反馈了检查意见,并形成自治区验收意见。专家验收组认为精河县、温泉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计划周密,措施得力,经费落实到位;调查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流程合理,成果资料齐全,开展自检互检,质量控制体系严密;权属调查程序规范,表格填写完整,成果要素齐全;地籍测量成果符合技术规程要求,测量精度高;数据库调查数据、地籍测量数据、登记审批数据输入正确,符合数据库建设的相关规定;图件种类、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结构完整,内容充实,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程,达到验收标准,验收组一致同意温泉县、精河县通过验收。截止目前,博州两县一市均通过了自治区验收,成为全区首个全覆盖并率先全面通过自治区验收的地州。
自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博州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周密谋划、精心指导、高位推动,确权工作整体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州两县一市(除阿拉山口市)共完成确权登记面积 109.39 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127.11 %,超额完成 23.33 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