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博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8:52 来源: 州扶贫办  点击:[ ]

博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十大专项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贫困村和贫困户退出工作,巩固已脱贫成效。

强化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充分发挥州、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和州级领导联系乡镇场、县市领导包联贫困村的示范作用,落实州级协调督查、县市落实、乡镇场具体抓、村精准到户的“四级联动”机制,由自治州领导带队分组赴县市开展督查,压实县市、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村队、“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直接责任,抓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脱贫任务。

切实抓好建档立卡再次复核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调整修正公安户籍信息;结合入户走访工作,核准已建档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人员、减少人员的情况,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对补登贫困户进行信息核实、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和纳入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核准、完善贫困户采集信息、收入情况、享受各项扶贫政策情况,完善贫困村、贫困户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扶真贫、真扶贫。

强化产业扶贫工作。抓好贫困户种植业、养殖业扶持,落实好机耕费补助、水费减免、农业保险补贴、项目扶持等各项扶持政策,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致富带头人+贫困户”发展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保证每户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推进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引导更多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通过企业就业、协警、保安、绿化、环卫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等,再新增贫困户稳定就业600人以上。抓好季节性劳务输出,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850人以上。

着力抓好贫困村和贫困户的重点扶持工作。认真落实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实施好12个贫困村4.16万亩节水灌溉项目,23个贫困村道路硬化、贫困村和抵边村通公交车工程、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等。根据贫困户住房保障摸底调查情况,完成1693户贫困户的住房保障工作。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县市加快推进贫困村、抵边村的“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各项民生改善工作,解决好村队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和村级阵地、卫生室等公共服务短板,强化村队村规民约和民风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

突出抓好社会扶贫工作。结合“访惠聚”部门包村定点扶贫工作部署,抓好脱贫攻坚包村联户工作,落实好精准识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民生扶贫、基本公共服务扶贫、强基固本扶贫等重点任务,做到“一村一法”“一户一策”,各项措施到村到户到人。实施“百企帮百村”扶贫行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募捐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组织纪检、财政、扶贫、农业、畜牧、民宗等部门定期开展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督查,督促县、乡、村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随意变更项目、实施项目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滞留等问题。认真落实项目和扶持对象公示公告制度,保障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接受各方面监督。

开展扶贫励志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针对一些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将扶贫与扶志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在各乡镇开展扶贫励志宣讲活动。通过宣传扶贫政策、脱贫典型现身说法、技能培训等,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主体意识、感党恩意识和主动脱贫的意识。

严格做好脱贫退出验收核查工作。认真执行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抓好乡镇村队入户调查核实、县市自查验收工作。自治州专项组织验收核查组对各县市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进行严格抽查、核查,做到脱真贫、真脱贫,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廉政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领域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对扶贫工作落实不利、项目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脱贫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坚决惩处,通过有效措施,确保扶持贫困户取得实效。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培训班,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村干部遵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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