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改革

深入推进农场改革 不断开创农场事业发展新局面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2:33 来源:陈军梅 州农业局  点击:[ ]

博州始终将国有农场改革作为我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之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积极推进。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引领下,紧紧围绕国有农场“管办分离、创新体制、发挥国农优势”的改革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指导意见和通知》(新政办发〔2013〕1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国有农牧渔场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新党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和准确把握每一项政策措施,立足博州农场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为稳步推进博州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工作,及时调整了自治州农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谋划,统筹组合,共同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改革方案。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博州实际,认真研究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尽快制定改革方案。各县市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农牧场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科学规划。《博州深化国有农牧场改革试点方案》、《博州农牧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精河县制定了《博州精河县国有农场改革试点方案》,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根据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11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精河县农牧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精政发〔2014〕35号)要求,结合农场实际情况,与精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县人民政府将八家户农场社区管理、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教育卫生、电视广播、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以及党政管理、司法、武装、统战(民族宗教)、动植物防疫、文化体育及其他社会职能,通过委托的方式移交八家户农场管委管理。阿合其农场同大河沿子镇签订了移交协议,撤场并镇后,所有站所办由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阿合其农场不再承担所移交机构的管理职能。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目前,国有农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946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608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3381人。原国有农牧场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继续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国有农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党办〔2003〕1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劳社养字〔2002〕84号文件规定的补充通知》(新劳社养字〔2007〕57号)文件精神执行。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在改革后,按照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五是加强国有土地管理。在国有土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原有土地承包经营和开发土地租赁经营双轨制。现有的土地性质不变,土地承包政策继续维持现状。

近年来,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博州先后实施完成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剥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农牧场发展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顺、国有生产资料土地集体回报率低、债务负担重、维稳和其它社会支出多、政策边缘化、集团化、组织化能力弱化、职工身份确定及养老统筹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2018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重点改革举措落地,加快推进农场发展。一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州、县(市)、农场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完成后,围绕已确定的改革试点单位,建立集中统一、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谋划,统筹组合,共同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快农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国有土地权属争议排查,划定农牧场国有土地范围全面掌握农牧场国有土地权属争议情况,努力化解农牧场国有土地权属争议。完成国有农牧场国有土地权籍调查92%,未登记发证的农牧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有农场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改革的信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职工拥护,群众支持的强大合力。四是抓好专项督导。加强督导督办和检查评估工作,对涉及政策及时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相互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五是加强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自治区8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好县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破解难题,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政企分离的农牧场遗留难题要着重梳理,进行一个一个的破解,推进改革目标如期实现,努力开创农场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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